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教厅〔2022〕73号)相关规定,现就我县面向甘肃省师范院校招聘高中教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自愿、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拟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0名,其中语文1名、数学5名、英语2名、物理1名、生物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退役军人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学历要求:普通高校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就读高校出具成绩档案表,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2024年7月1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将不予录用,协议自动解除;
6.专业要求:与普通高中学科相对应的师范类专业;
7.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8.教师资格要求:报考人员必须持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应届毕业生要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协议自动解除;
9.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1.曾受到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
2.被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及教师招考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公职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5.在职军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教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自招聘简章公开发布之日起,有意向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士学位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到指定地点现场登记报名。(具体地点待定,可与招聘负责人电话对接;2024年应届毕业生出示学校教务处开具的相关证明和成绩档案表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要认真对照招聘条件,诚信报名。工作人员现场对证件进行审核,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工作人员审核后,证件当场归还报考人员,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三)面试
面试以专业测试与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学科专业知识掌握和教师基本素质等情况。面试时间、地点会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面试结束后,依据面试分数的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进行录取。
(四)签订就业协议书
面试通过后,与拟录取毕业生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注:(1)报到时拟录取人员必须持有: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与招聘学段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若有一项未取得,协议自动解除。(2)拟录取人员必须入职查询合格、体检合格、心理健康测试合格,若三项中有一项不合格,协议自动解除。(3)若因其他原因解约的,要书面告知对方,并一次性赔偿对方违约金5000元。
(五)签订聘用合同及工资待遇
拟录取人员的毕业证原件、学士学位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经柯坪县教科局报地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统一印发录用文件;组织新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工资总额8135元/月,扣除五险一金后,月打卡工资6102元;免费提供教师公寓;早餐午餐由学校提供(个人每月缴纳餐费100元,晚餐自行解决)。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直接办理入编手续,纳入现行人事管理制度统一管理。
五、联系方式
陈老师:13899256850
童老师:13579127659
艾老师:13150420233
杜老师:17397115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