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 专业: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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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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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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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考20 -20 学年第 学期 期(中、末)课程 |
联系电话: |
缓 考 课 程 记 载 |
简要理由: 申请人: 年 月 日 |
课程名称 |
任课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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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证资料名称: (请在背后粘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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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课 教 师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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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生 所 在 学 院 审 核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教 务 处 审 核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说 明 |
期中考试申请缓考者,由任课老师组织进行考核,或拟调整期末考试及平时成绩的权重处理学期总评成绩;期末考试申请缓考者,考试随下学期开学初补考进行,其成绩用补考成绩来替代,但不及格者不再另行组织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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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三份,学生本人、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处各一份。 河西学院教务处教务运行科制